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汾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向大会提出,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创新发展理念,深化财政改革,收入创造历史新高,支出结构更加合理,为全市经济、文化、社会及民生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4521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080万元,为年初预算95600万元的139.21%,同比增长53.23%,绝对额增收46229万元。 

  分系统完成情况: 

  国税征收分局完成32579万元,为预算的100.06%,同比增长31.56%;国税系统完成19339万元,为预算的170.69%,同比增长81.26%;地税系统完成46509万元,为预算的165.75%,同比增长65.83%;财政系统完成34653万元,为预算的146.52%,同比增长48.26%。 

  分税种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98427万元,为预算的136.80%,同比增长55.06%。其中:增值税44357万元,企业所得税16029万元,个人所得税2271万元,资源税13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993万元,房产税3463万元,印花税242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818万元,土地增值税672万元,车船税1734万元,耕地占用税76万元,契税1742万元,环境保护税521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34653万元,为预算的146.52%,同比增长48.26%。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816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318万元;罚没收入完成512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451万元;捐赠收入完成8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94万元;其他收入完成219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年初编制支出预算200208万元,执行中增加事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203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2875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02万元;减少事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 2万元,上解支出471万元(援疆上解支出增加10万元,农信社改制化解风险资金上解5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147万元,水资源税上解247万元,一般债券发行费上解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250676万元,实际执行2421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1%,同比(下同)增长19.39%。分类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1%,增长11.16%;国防支出1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41.25%; 

  公共安全支出123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0.85%;教育支出602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69%,增长13.51%;科学技术支出6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48.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4.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8%,减少5.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5%,增长0.95%;节能环保支出48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3.82%,增长125.4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5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1.55%;农林水支出303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1%,增长27.8%;交通运输支出167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3%,增长226.7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33.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79%,减少48.76%;金融支出1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61%;住房保障支出43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43%,增长102.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35.71%;债务付息支出51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4.33%;其他支出47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29%,增长137.14%。 

  3.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8年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34089万元,增长18.73%。其中:一般转移支付78203万元,增长2.45%,专项转移支付55886万元,增长52.7%。我市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纳入预算进行了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332万元,为预算的143.39%,增长95.28%。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92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4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08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4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35万元,其他政府基金收入2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年初编制支出预算28629万元,执行中增加事项:上级专项补助38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00万元,本年超收安排12205万元,减少事项:调出资金2万元,上解债券发行费支出3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44111万元。实际执行410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16%。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325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2万元,其他支出58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290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6840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07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3780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9307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4247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75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303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 

  (五)举借债务情况 

  2018年我市共新增债务4286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3000万元,包括一般债券100元、普通专项债券900万元、土储专项债券2000万元,分别用于杏花村污水截流工程、贾家庄、栗家庄清洁能源取暖工程和碧桂园项目二期土地收储;新增外债1286万元,其中向亚行提款838万元,支付新石路道路建设尾款,欧投行提款448万元,用于黄河流域生态恢复林业项目。 

  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25563万元,未突破吕梁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257033万元,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债务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汾阳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努力降低债务风险,债务率由2017年的101.2%降低为68.6%。 

  (六)扶贫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的原则,累计投入1003万元,一是主要围绕产业扶贫,支持贫困村发展种植、养殖、林果等增收产业,推进了脱贫成效的巩固;二是解决了“脱贫保1+N综合保险”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交纳了脱贫返贫保障险和健康保险,有效避免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七)落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收支规模创造新高度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认真研判经济形势,通过深挖税收增长潜力,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080万元,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二是提高收入质量,全年税收收入完成98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3.96%,与上年基本持平。各主要税种均保持较大幅度增长,尤其是增值税累计完成44357万元,同比增长49.95%,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16029万元,同比增长33.26%。这主要得益于近两年白酒产业的持续向好和煤炭价格的回调,第三产业完成税收15806万元,占税收收入比重达16.05%。非税收入完成34653万元,增长48.26%。通过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继续做好清理规范和取消行政性收费项目,及时在门户网上公开收费目录。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支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基本支出及政府重点项目支出,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对我市31个重点部门继续执行支出进度逐月通报,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保障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支出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支持经济发展取得新成就 

  一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规范运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截止2018年初已成功发起3个项目,资本金截止2018年3月底全部到位, 3个项目均正式开工,已完成投资60517.4万元。二是发挥资金统筹效益,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长效机制,全年使用存量资金安排支出23156万元,用于亟需解决的污染防治、生态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继续开展使用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全年完成置换17985万元,积极申报项目,争取新增债券3000万元,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四是落实各项资金,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全年共支付中小企业各类资金344万元,用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项目、“小升规”企业奖励、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等。五是发挥担保引导资金作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全年提供贷款担保142万元,为企业引进资金1600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3.保障民生有了新作为 

  全年民生类支出195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190万元的80.68%。一是助力脱贫成效明显,全年扶贫资金共投入2412万元,其中本级投入1003万元,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任务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保障各项民生支出,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全年实现教育支出60274万元,占比24.89%,同比增长13.51%;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60万元,占比17.7%;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支出18147万元,占比7.49%,增长0.95%;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环保支出4821万元,占比2%,同比增长125.49%;发展农林水事业,农林水支出30322万元,占比12.52%,增长27.8%。三是服务保障“三基建设”。全年投入“三基”保障经费7892万元,村级运转经费平均达到13.6万元,社区工作经费平均达到12.8万元,乡镇运转经费均超过60万元;建立了稳定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保障制度;继续提高乡镇工作补助标准,鼓励干部安心扎根基层;投入资金206万元,支持四个乡镇完成办公用房填平补齐,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争取到省级资金1000万元,其中贾家庄农家乐项目、董寺村小麦种植加工项目、中寨村加工十五万吨废铁项目等7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四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国家高标准农田5261亩,总投资631万元;建设省级高标准农田10092亩,总投资883万元;五是继续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确定奖补项目133项,拨付资金1221万元,并争取到2019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省级资金1000万元,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六是及时兑付农机购置、耕地力保护、农业保险保费各类农业补贴资金5526万元,实现了政策性农业补贴全覆盖;七是着力支持公共安全建设,按政法经费标准安排公安、司法、消防等公用经费外,及时足额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平安汾阳建设的顺利进行。 

  4.财政改革迈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年初人代会批复我市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复我市2017年政府决算后,政府及所有部门预决算信息在规定时限内于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开,全面提升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二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年共集中支付30138笔,资金28.32亿元,资金拨付渠道畅通,确保全市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及时兑付;启动授权支付改革,经过各项准备工作,选择5个预算单位作为试点于2018年11月正式启动授权支付,走在吕梁市前列。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加大规范采购力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本年度实现政府采购次数379批次,采购预算26634.5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25555.88万元,节约资金1078.62万元,节约率达到4.2%。四是财政投资评审职能不断强化,全年累计完成政府投资评审项目252项,送审总金额175904.09万元,审定金额157364.58万元,审减率10.54%,节约财政资金18539.51万元。 

  5.监管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30个已完工的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行政事业单位27户,涉及财政资金30529万元。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设定,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二是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全市137个行政事业单位完成了内控制度编报和评价工作。三是制定了《汾阳市财政局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重点对民生政策公开、操作流程公开、预决算公开开展整治。四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部分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总体来看,刚刚过去的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速与周边先进县市还存在较大距离;财政刚性支出需求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基层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重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一)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的攻坚之年,是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全面崛起、展翅腾飞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汾阳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力支持我市完成“八大任务”,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拓展“两转”新局面。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拟按以下原则编制:一是坚持过紧日子,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坚持保基本保民生,兜牢民生底线。三是坚持保战略保重点,突出优化支出结构。四是坚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坚持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绩效管理体系。六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七是继续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升预算前瞻性和约束力。 

   (二)2019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情况: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70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7.74%。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142385万元,比上年增长44.66%,非税收入计划完成27615万元,比上年减少20.31%。 

  支出情况: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9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000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5154万元,专项转移补助收入9733万元,上年结转84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20万元,体制上解22057万元,全年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8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39.78%。 

  分类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安排28384万元;国防安排268万元;公共安全安排19455万元;教育安排63720万元;科学技术安排14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安排4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41992万元;卫生健康安排17923万元;节能环保安排557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安排16548万元;农林水安排28500万元;交通运输安排112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安排31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安排17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安排12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57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安排3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安排1492万元;预备费安排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565万元;其他支出安排14061万元。 

  本年可统筹财力238632万元,安排基本支出1222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0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33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836万元),安排经常性项目支出9818万元,安排各类民生配套支出18828万元,安排其他重点项目支出87734万元,用于农村道路、杏花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林网及城市绿化、污染防治等重要领域。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留市收入预计完成38280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基金收入11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920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240万元。 

  支出情况:本级收入3828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207万元,上年结转301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380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306万元。 

  本级当年收入安排的主要项目为:新建职教中心土地收储资金4000万元,城区东正街、幸福街、盘龙街等棚户区改造、杏花开发区道路建设等前期拆迁补偿支出30820万元,支持破产企业改造支出11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112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24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70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3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86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719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7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14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资金34万元,支出34万元,为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地方补助支出。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继续保持厉行节约原则,经汇总,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5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9%。其中:公务接待费390万元,减少1.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50万元,减少0.17%;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与上年一致。 

  6、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2019年新增债券发行主要以专项债券为主,收到提前告知我市专项债务额度13800万元,已纳入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拟安排用于杏花开发区白酒检测中心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有收益的项目,目前正抓紧筛选项目、制定收支平衡方案,确保年内发债成功。2019年到期债券24242万元,市财政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债券置换等方式,偿还到期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7、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我市计划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010万元,继续支持种植业、养殖业扶贫产业发展;解决贫困人口脱贫保障险、健康险;为切实推进“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我市将积极宣传政策,推动发放小额贷款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坚持每季度贴息。 

  三、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一)抓党的建设,夯实财政工作的政治基础 

  坚持以“抓党建、促管理”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二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锤炼“五个过硬”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任务。三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控“三公”经费。 

  (二)抓收支管理,实现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今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强调要加力提效。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原则组织收入,做好税收征管,坚持实行经济分析会议制度,加强对收支预算执行分析和预测,健全收入工作机制。继续清理规范非税收费项目,挖掘降费潜力。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二是扩大支出规模,有保有压,把规模扩张和支出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和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增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倾力服务转型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支出需求。三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在规定范围、规定标准、规定程序办理各项支出,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严格预算约束,一切开支按批复的预算单位、科目、项目执行,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强化对人大审议意见和各类审计检查的整改,不断改进财政管理水平。 

  (三)抓政策落实,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从今年经济发展的大环境看,面临新旧动能转换等不确定因素,尽管如此,我市经济发展仍展示出积极的态势,特别是随着白酒产业的潜能释放,贡献的税收也会稳步增长。总体看来,稳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稳中有进的好势头没有变。新的一年,一是要以“供改”和“综改”相结合为主线,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支持改革发展,保障重点项目实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杏花村经济开发区等“一区五园”建设,财政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开发区项目。三是统筹财力,尽快完成中央下放企业、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程。四是推动产业转型,积极支持科技创新,依托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关键性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升级。五是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吕梁市及我市支持民营企业政策,建立应急还贷资金2000万元,继续注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注册资本金,总额达到2000万元,提高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和担保水平,建立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创新、引进人才等奖补机制。 

  (四)抓结构优化,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国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将加大财政增收难度,而满足基本民生、转型发展、乡村振兴等各项刚性支出都需要财政作保障,要更加注重结构优化,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一是继续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捆绑使用涉农资金,投入4000万元,用于支持养鹅产业等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二是优先发展教育文化事业。继续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安排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安排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资金。加大对困难群众各类救助资金,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兜底保障。四是继续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继续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五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打造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方向,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政策,逐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全覆盖。六是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五)抓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阶段,今后要围绕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厘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基本公共服务和医疗卫生领域,严格按照事权范围、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编制内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及时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列入预算,增加可统筹使用财力。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经费划转、预算调整、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移交等预算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今年6月要全面推进授权支付改革,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四是加快建立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建成符合实际的有监控人员作保证、监管制度作依据、技术手段作支撑的动态监控管理机制。五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打造阳光政府。六是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预决算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削减低效无效资金,腾退重复错位支出。 

  (六)抓债务管理,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是财政部门今年最紧要的任务之一,今后要坚守底线、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一是规范融资担保举债行为,统筹政府可用财力,将到期债务利息列入预算安排,确保按时偿还,维护政府信誉。二是妥善化解存量债务,继续争取置换债券开展置换工作,减轻政府偿债压力。三是建立债券项目库,完善项目设计、论证、审批等前期工作,及时发挥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按规定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事前审核、监控,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五是逐月对隐性债务进行监测,按照《化解方案》,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严格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期、攻坚期,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为全市财政发展开拓新局面! 

  附件:
    1、汾阳市2019年县级安排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docx.docx     2、汾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docx.docx     3、汾阳市2019年省级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公示(省级).docx     4、债务情况说明2019年.docx     5、财农[2017]8号 财政部 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部 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6、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