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项目

子项

其他权力

012635409-QT-0

002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提交专家论证)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图》(晋政投资发〔2014〕24号)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发改办室发〔2010〕52号)第十四条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所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项目审批前公示;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查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相关文书;信息公开。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查阶段刁难服务对象,违规办理,徇私谋利,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审查超时。

3、决定阶段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送达阶段不按时送达。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七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吕政发〔2009〕13号)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