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751503266-QR-0005
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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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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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
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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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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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备注 |
行政 |
751503266-QR-0005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规范性文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
1、受理责任:技术卖方提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提供材料,科技行政部门审核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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