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职权
类别

职权
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备注

行政
确认

751503266-QR-0007

中考加分优待资格确认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吕梁市教育局每年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文件中“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

1、受理责任:公示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条件及应当提供的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吕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吕梁市教育局有关政策,对提供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办理的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根据资料审核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上报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不符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未一次性告知说明所需材料;
2、对提供材料把关不严,对有疑点的材料疏忽或故意隐瞒;
3、违规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政策性加分手续。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