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财政局关于汾阳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和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形势发展持续向好,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挖潜增收,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5600万元,与人大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258936万元调整为313163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57363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5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6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3526万元,上解支出因素减少441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减少358万元。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931万元,为人大备案预算165600万元的109.26%,同比增长11.45%,绝对额增收18583万元。超收收入15331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3085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3%,同比下降3.84%。
2020年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1413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43%,同比增长5.16%。其中:增值税56942万元、企业所得税36639万元、个人所得税1354万元、资源税1981万元、环境保护税63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215万元、房产税5055万元、印花税311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359万元、土地增值税3447万元、车船税2050万元、耕地占用税967万元、契税2569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396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07.98%,同比增长41.6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341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248万元、罚没收入完成7389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262万元、捐赠收入完成111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05万元、其他收入完成71万元。
2.主要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1.32%;国防支出2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9.39%;公共安全支出148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4.4%;教育支出6623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10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同比增长10.43%;卫生健康支出269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2%,同比增长30.82%;节能环保支出213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43%,同比增长89.44%;城乡社区支出233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2.36%;农林水支出339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6.95%;交通运输支出98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5%,同比增长27.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4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2%,同比增长512.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80.23%;住房保障支出37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4%,同比下降23.3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60.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87%;债务付息支出59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0.96%;其他支出85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69%,同比增长110.8%;债券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3.年末结余45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4.中央、省和吕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0年中央、省和吕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38538万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3786万元,同比增长12.98%;专项转移支付24752万元,同比增长3.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完成34431万元,为年初预算21000万元的163.96%。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7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1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0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45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93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年初编制支出预算46169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98639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10006万元,调入资金增加2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增加32300万元,本年超收增加 13431万元;调出资金减少3526万元。实际执行88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53%。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659万元、其他支出5056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8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015万元。
3.年末结余103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416万元,上年结转989万元,当年支出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2388万元,结转下年17万元为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63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519万元。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370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297万元。
(五)债务情况
2020年全市新增债务54134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52501万元,包括一般债券2201万元、专项债券50300万元;新增外债1633万元。
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96467万元,未突破吕梁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296612万元,债务率由2019年的66%上升为78.66%。
(六)扶贫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778万元。其中本级投入1020万元,实现了总量和增幅双增长。
(七)落实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财政收支实现平稳运行
2020年,我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开源节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931万元,同比增长11.45%,总量位居吕梁第3、全省第11,收入规模再创新高。同时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安排项目16640万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38538万元、争取债券52501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568万元,同比下降3.84%,保障全年各项重点支出,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2.推动转型发展汇聚新动能
2020年,我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是安排3194万元,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第一时间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二是首开先河挤出1300万元奖励年度考核优秀单位、个人和担当作为干部,极大调动了干部积极性。安排2019年、2020年首次入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210万元,2019年进出口贸易突出贡献企业奖励60万元。三是发挥融资担保职能,成功为我市550万元创业贷款提供担保,并发放贴息资金7.6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保障白酒产业提质升级,安排20000余万元,为酒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启动保驾护航。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用于白酒交易中心项目。安排酿酒高粱补贴1301万元,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积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540万元,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3.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效
一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把控债务规模,有效控制政府债务率。二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安排扶贫资金 1778万元,用于雨露计划、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等方面。三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824万元用于3000亩天然林保护、3000亩三北防护林、3000亩退化林工程、青银高速两侧栽植杏树等项目。安排24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补贴,1150万元用于杏花村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安排9000余万元用于清洁取暖专项补贴,4000万元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3700余万元用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补贴,700万元“智慧环保”项目,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居。
4.保障改善民生展现新作为
2020年全市民生类支出248428万元,占总支出的80.51%。各项民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教育事业持续改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全市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发行18000万元专项债券,加快职教中心建设。安排1400余万元用于青少年活动中心、413万元用于禹门河小学校内公寓建设。二是社会保障持续完善。落实社会救助等财政补助政策,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助等县级配套2000余万元。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480元、7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重残缴费补贴、低保户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财政代缴、特殊困难人群财政代缴等县级配套1700余万元。三是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发行专项债券10000万元,保障博物馆、大剧院建设。安排市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等补助资金250余万元。四是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安排特色农业产业资金3167万元,“乡村振兴贷”县级风险补偿金300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586万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260余万元、地方特色高粱保险保费补贴142万元。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资金支持,确定奖补项目100个,奖补资金1013万元。积极争取到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资金1000万元,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五是社会治理持续加强。安排市政法各单位经费15600余万元,用于城市治理、“三零”创建等,为维护社会安定、百姓安宁、公共安全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5.财政管理水平开创新局面
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和统一预算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实现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之间以及上下级政府预算之间业务无缝对接和有效控制。二是预算绩效管理科学有效。对2020年我市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2019年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26个重点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75967万元;同时选取6户行政事业试点单位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圆满完成。所有预算单位实现支付业务类型电子化改革全覆盖。四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强化和夯实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打造行为规范、工作透明、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新环境。五是预决算公开工作持续推进。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情况,保证财政在阳光下运行。六是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有效强化。全年完成评审项目238项,项目送审金额108761万元,审定金额9317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5582万元,审减率为14.33%。七是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更加完善。建立资金台账,实现对每笔资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
总的来看,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在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入潜力挖掘还有待加强,经济总量与周边先进县市还存在较大距离;全市税收以白酒、煤焦为主的结构调整较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重道远;财政刚性支出需求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和指导。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市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十四五”转型出雏型的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三篇光辉文献”精神,牢记领袖“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殷殷嘱托,践行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吕梁市委建设“五个吕梁”战略目标,围绕“县域综合实力跻身全省前十、环境空气质量退出全省后十”的奋斗目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汾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35105”战略体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我市率先蹚新路、转型出雏型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原则:一是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做好做实财政收入。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既要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又要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原则,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对政策到期及一次性支出一律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削减;突出保战略重点,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债务风险化解和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财政工作目标,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坚持综合预算,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四是坚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安全运行。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足额支付,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五是创造性落实中央、省、吕梁市和汾阳市重大工作部署。认真梳理、切实吃透上级政策,抢抓政策窗口期,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2021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223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2.86%。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159200万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6310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332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28.72%,资金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300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一般性转移补助收入82725万元,专项转移补助收入311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1217万元,上年结转4595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3662万元。
分类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安排29091万元,国防安排181万元,公共安全安排11836万元,教育安排69855万元,科学技术安排40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安排4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58637万元,卫生健康安排18831万元,节能环保安排7847万元,城乡社区安排9164万元,农林水安排31318万元,交通运输安排291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安排14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安排27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安排38630万元,住房保障安排1061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安排3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安排1202万元,预备费安排3000万元,债务付息安排6460万元,债务还本安排7931万元,债务发行费安排9万元,其他支出安排18706万元。
本年可统筹财力283220万元。安排基本支出1217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1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65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0800万元、资本性支出164万元。安排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6745万元。安排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44694万元,用于加强民生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提高城市品位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41740万元,比上年增长21.23%。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9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24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222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4174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64万元,上年结转10324万元。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主要用于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杏花村酒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山西电影学院汾阳教学实训基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贾家庄基层干部培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主要用于土地收储费用;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费收入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17万元,为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支出1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000万元,其中: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93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236万元,其中: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936万元。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继续保持厉行节约原则,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8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7%。其中:公务接待费369万元,同比下降2.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13万元,同比下降0.18%;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
6.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2021年到期债券80251万元,市财政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债券置换等方式,偿还到期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三、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将按照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和汾阳市委安排部署,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潜增收、调整结构、压缩支出、盘活存量、统筹各类财政资金确保预算平衡,确保重大政策、重点支出落实到位。
(一)在强化收支管理中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一是围绕目标任务,采取分析研究、收入预测、强化征管等措施,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做大做优财政“蛋糕”,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分析研究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找准与我市发展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争取资金,为财政正常运转和收支平衡提供支撑。三是继续兜牢“三保”底线,运用预算执行月报制度,及时分析存在问题,保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四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进一步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资金保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
(二)在发挥财政职能中助力转型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巩固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释放市场活力,拓宽更多税源。二是聚焦转型发展。加大财政补贴,扩大优质酿酒高粱种植面积,在原粮供应、项目建设、配套设施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全力构建白酒全产业链。支持轻钢网架、煤焦产业、餐饮产业、康养产业等地方特色产业做优做强。设立创新生态引导基金、特殊人才突出贡献基金,保障人才公寓项目。贯彻落实企业股改、上市、科技创新等各项奖补政策,用好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应急还贷资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个性化金融服务。三是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中央、省、吕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项目、民生项目,为项目升级提质工程做好资金保障。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用足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保障在建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四是积极支持文旅产业。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保障实施酒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鼓励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升级等消费市场培育工程,为承办第十二届中部六省投资贸易博览会吕梁清香型白酒产业博览会、第五届世界酒文化博览会做好资金保障,积极推进市文博中心等项目建设。
(三)在强农兴农富农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资金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构,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逐步向任务重、底子差的区域倾斜。二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种植业、养殖业落实好资金保障,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支持拓展农业融资担保业务,积极探索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支持模式,撬动金融资源。鼓励扩大高粱种植规模,逐年增加酿酒粮食投入,调动农民积极性。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可支配财力,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集中财力推进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各项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有效贯通。
(四)在持续改善民生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增加教育投入,设立教育奖优扶困基金,促进城区和农村基础教育协调发展。落实学前教育各项政策,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障校内学生宿舍建设资金和城区寄宿制初中建设资金。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设立重大疾病(变故)救助基金,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做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等工作。三是加大卫生事业投入。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进惠民工程。四是保障实施平安汾阳创建工程。精准高效安排资金,推进“三零”单位创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五是促进城市品位提升工程。为巩固爱国卫生运动季成果,开展“六乱”整治和“两下两进两拆”专项行动提供保障,将完善配套设施、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内涵品质确定为资金重点投入方向。六是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立稳定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政策,做好环境治理工作,筑牢生态最美底色,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碧水净土。
(五)在深化财政改革中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建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升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着力推进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确保惠企利民。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做好项目谋划和遴选储备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履行债务化解责任,强化债券使用管理,严格暂付款管理。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推开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把绩效理念贯彻预算管理始终,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四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合同签订、信用评价、资金支付等线上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五是强化财政服务意识。完善部门财务内控制度,落实财政重大资金项目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核查,加强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附件:
1、附件2:2021年政府预算解读.pdf
2、附件3:2021年年初扶贫资金公示 1.docx
3、附件4:2021年年初扶贫资金公示2.docx
4、财农[2017]8号 财政部 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部 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5、附件1:汾阳市2020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政府预算(草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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