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
类别

职权
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 给付

751503266-JF-0001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给付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十三条

1、受理审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受理;严格按照借贷款人申请条件和家庭经济困难标准进行审查,严格把关。
2、办理合同责任:审查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的数据与原始申请一致;对符合条件者,及时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严格按规定指导签订合同。
3、复核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签订合同、办理网上批准;严格按照规程认真审核相关信息;按时审核确认回执;按时汇总上报。

1、未严把资格审查关,因材料或证件原因造成不良后果者;
2、未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导致产生不良后果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