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407431347-QT-0001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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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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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权力 |
407431347-QT-000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范性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
1、受理责任:企业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1、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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