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绩突出的价格监测点的奖励
012645447-JL-0002
2018-05-14
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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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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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备注 |
行政奖励 |
012645447-JL-0002 |
对成绩突出的价格监测点的奖励 |
【部门规章】《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第二十四条 |
1、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报送价格监测资料及时、准确、全面,并且成绩突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借机滥发补助、奖励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六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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