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领域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落实办好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提高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领域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加强食品生产领域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依法遏制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问题,推动食用植物油生产者规范生产条件,同时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主题教 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问题等食用植物油生产领域群众 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专 项整治行动,通过企业自查、监督检查、专项抽检、严查重处等 措施,推动食用植物油生产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 食用植物油生产行为,严控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重大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时间及范围
各市场监管所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对辖区内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全面整治。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在摸清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者底数基础上,按照省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辖区内所有食用植物油食品生产者认可开展自查,并开展监督检查,对原辅材料、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等全过程认真自查,排查清楚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实现食用植物油企业(小作坊)风险自查100%,隐患排查覆盖率100%,风险隐患治理率100%。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者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 定》要求,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全面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报告制度,推动食用植物油生产者负责人、安全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应法律责任。要督促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原料供应商审核及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严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以次充好,严禁虚假标识,严禁使用发霉变质、酸败腐化的原料,严禁塑化剂包装。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所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采购、使用乙基麦芽酚,是否掺假使假,是否使用劣质油以次充好等问题。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监督抽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查处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等违法行为。要加强行刑衔接,涉及重大案件线索的,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查处,推动形 成整治合力。要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凡发现违法行为的, 一律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把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落实主题教育办好民生实事的重点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结合辖区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狠抓任务落实。采取督查督导等措施,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和责任人,全覆盖监督检查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突出问题导向,通过企业自查、风险排查、日常检查、等监管方式,深入检查企业生产存在的风险问题,持续推动生产质量安全。
(三)做好信息反馈。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信息反馈和报送工作,于10月25日前报送前报送《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
联系人:苗 鹏
联系电话:18235860794
电子邮箱:fyspsc@163.com
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食用植物油生产者底数 | 生产企业 (家) | 小作坊 (家) | ||
监督检查情况 | 检查生产企业(家次) | 检查小作坊(家次) | ||
检查发现问题(家/个) | 发现问题生产者家,问题个;其中生产企业家,问题个。 | |||
责令整改 (家) | 立案调查 (家) | |||
序号 | 发现问题生产者名称 | 主要问题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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