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对本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了介绍。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把严畜禽屠宰关口,严打私屠滥宰行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6个方面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一是畜禽进厂查验登记制度,畜禽屠宰厂要依法查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和畜禽标识,如实记录屠宰畜禽和供货者详细信息。二是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要求县(市、区)主管部门向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开展监督和疫病检测工作。三是屠宰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肉品品质检验与屠宰同步进行。四是畜禽产品出厂记录制度。五是质量安全追溯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对发现生产的畜禽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必须及时履行报告、召回等义务,并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六是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对畜禽私屠滥宰、检验不合格畜禽肉品出厂的行为,《条例》强化了畜禽屠宰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了畜禽肉品品质检验,健全了畜禽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畜禽产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可控。(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