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8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6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186批次。

不合格样品3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3批次,为汾阳市汾州市场润珍蔬菜摊销售的姜中噻虫胺超标;汾阳市尚品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黄瓜中噻虫嗪超标;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汾阳分公司销售的芒果中吡唑醚菌酯超标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86批次,分别为: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6批次酒类6批次粮食加工品14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糖6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6批次饮料1批次食用农产品111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15投诉举报。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5





  附件:
    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九期.doc     2、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第九期.xls     3、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第九期.xls     4、附件4: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