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七期)
本期公布12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6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120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
食用农产品3批次,分别在三个单位的抽检过程中发现茄子、大葱、辣椒中噻虫胺超标。
合格样品120批次,分别为:
餐饮食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3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调味品12批次。饮料4批次。食用农产品49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附件2: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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