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5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7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149批次。

不合格样品1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6批次,为汾阳市恒利源实业有限公司恒利源购物广场销售的荔枝中吡唑醚菌酯超标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49批次,分别为:

饼干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7批次罐头4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8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调味品7批次饮料5批次食用农产品86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5




  附件:
    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四期.doc     2、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第四期.xls     3、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第四期.xls     4、附件4: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