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二期)
本期公布256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7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样品250批次。
不合格样品6批次,分别为:
油菜(普通白菜)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吡虫啉超标。
茄子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嗪超标。
芒果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超标、吡虫啉超标。
姜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超标。
葱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超标。
合格样品250批次,分别为:
餐饮食品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27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5批次;饮料3批次;食用农产品151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二期.doc
2、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第二期.xls
3、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第二期.xls
4、附件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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