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 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根据《山 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 工作的通知》(晋乡振发(综)〔2022〕119号)和《吕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吕乡振发〔2022〕65号),今年我市开展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我市脱贫家庭子女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高校本 科第一批、第二批A类和B类专业(以2022年山西省招考信息为准)录取的本科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审核认定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各镇提交《山西省2022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录取证明材料(包含: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成绩单、录取批次证明、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卡的复印件(要求信用社卡)。
(二)审核学生资料。一是审核在档情况,将申请学生身份 信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必须学生本人在 档。二是审核大学录取信息,对学生提交的2022年普通高考准 考证、录取通知书、考试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上述审核均通 过者,可获拟资助资格。
(三)公示学生名单。各镇、村将拟资助大学生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高考分数、被录取大学名称、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公示情况留影像资料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大学生资助名单。
三、资助金发放及资料报备
(一)资助金直补到户。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按照确定的资助大学生名单,协调市财政部门直补到学生家庭账户。
(二)加快资助金发放进度。加快资助金的发放进度,确保 将资助金发放到位,以解决学生入学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
(三)保管备案资助档案。各镇做好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资料收集、备案工作。建立本科大学新生资助档案,妥善保管申报资料,公示情况影像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 要性,组织抽调专人做好审核认定及资助金发放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规 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并做好补报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全 覆盖。
(三)标注本科大学新生资助信息。本科大学新生受资助信 息必须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
(四)宣传资助政策。通过政策宣传,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 本科大学新生都能享受到此项资助政策。要积极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等多种形式,尤其要发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作用,大力宣传本科大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进一步扩大教育帮扶政策的良好社会效应,积极收集、宣传 受帮扶的本科大学生成材典型,为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工作提供数 据支撑,让精准帮扶真正发挥作用。
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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