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及通讯地址:汾阳市西河北路45号

联系电话:0358-7223673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汾阳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2019年3月机构重组后,加挂汾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下设9个内设机构: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办公室、政工室、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信息科技股。下辖14个镇(街道)司法所。2个下属事业单位:汾阳市公证处、汾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管理以下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山西文锋律师事务所、山西明誉律师事务所、山西引胜律师事务所、山西汾州律师事务所、山西绥民律师事务所、山西晋实律师事务所、山西汾阳司法鉴定中心、栗家庄乡基层法律服务所、冀村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另外,以我局为牵头单位,还组建有汾阳市社区矫正中心和汾阳市人民调解中心。目前全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8个,其中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4个,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政法专项编制24个,行政工人编制0个,全额事业人员编制11个。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调研、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规章草案以及部门联合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评审工作,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仲裁及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以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汾阳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 

  (十一)除以上职责、职能转变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