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承担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办公电话:0358-7223673
(二)办公室
制定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处理本系统党组织日常事务,落实主体责任。承办本系统党组织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行政公文管理、公章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扶贫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
办公电话:0358-7223673
(三)政工室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政审、考核、奖惩、晋升、交流、任免、辞职、回避等项工作的管理。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调整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的审批、执行管理;负责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机关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的聘任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358-7223673
(四)法治股
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镇(街道)、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意见征集、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镇(街道)(街道)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对单位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审核把关,并由本单位具有法律资格的执法工作人员或聘任的法律顾问进行签字后方可下发。
办公电话:0358-7223673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司法鉴定、仲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编制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办公电话:0358-7223673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办公电话:0358-7222273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街道)(街道办)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358-7223673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市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358-7222273
(九)信息科技股
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358-722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