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BWJ/2021-0016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02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1〕1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2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汾阳市政府同意,现将《汾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布局优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鼓励中学向县城聚集、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办学效益,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我市农村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优化县域内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布局原则。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积极稳步推进优化、切实提高办学效益”的思路,加强和完善乡村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实现由分散制转为集中制办学,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使学校布局既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二)适度超前原则。依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变化等要素进行前瞻分析;综合长期与近期的需要和可能,加强趋势预测,适度超前规划;结合人口分布、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适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利用好教育资源。
(三)育人为本原则。学校布局优化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要立足于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造条件,立足于满足学生接受优质均衡教育的新需求;要坚持育人为本,实现办学效益最优化。
(四)优势吸引原则。集中办好规模学校,创造食宿条件,优化组合教师,改善技术装备,让更多学生享受优质教育。
(五)积极稳妥原则。工作过程防止简单化,要做好调查研究,合理制定撤并办法,积极宣传优惠政策,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平稳实施。
三、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我市现辖11个镇3个街道,166个行政村,39个社区,国土面积117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76万人。截至2021年2月,全市共有义务教育学校145所。小学119所,其中局直属小学6所、城区中心校所辖小学5所、农村小学103所(其中教学点43所)、民办小学5 所。初中24所,其中公办初中城区4所、农村18所;民办初中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学生43972人,其中小学29886人(城区小学20171人,农村小学9715人);初中14086人(城区初中11366人,农村初中2720人)。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在编教职工2985人,其中小学1743人,初中1242人。
总的来说,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摊子多、规模小、布点分散、资源浪费、学校发展后劲不足,确需根据有关政策及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做好布局优化工作。
四、布局优化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我市城镇化发展和适龄人口流动趋势预测,完善我市城区学校布点和规模,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通过三年布局优化,到2023年底,努力使全市80%以上的小学或学生集中在乡镇以上,90%以上的初中或学生集聚在县城。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统筹利用好教育资源,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办学效益最优化,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2021年计划撤并26所义务教育段学校,完成布局优化总任务的44%。小规模教学点同时撤并。
为满足学生进城上学或寄宿需求,城区新建北门小学,计划秋季投入使用。设立汾阳四中初中部,已投入使用。
禹门河小学、海洪初中新建学生公寓,西关初中、英雄街初中租用汾阳师范校址解决部分学生食宿问题。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
五、实施程序
(一)动员部署。市教科局根据工作方案,就布局优化工作进行专门动员和安排部署,相关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和所属学校具体落实。
(二)制定方案。各镇及中心校,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一校一策”,制定详细的布局调整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撤并学校去向、设立的寄宿制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范围、年级人数、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清单、经费预算、可行性分析及保障措施等。四月份完成。
(三)审核论证。对各镇、中心校制定的方案,市教科局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审核组逐校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论证、预算评估等。五月份完成。
(四)投资改造。审批后,各镇及中心校在预算范围内自行改造,主要设备由市教科局统一采购配置或自行购置。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八月中旬完成。
(五)投入使用。2021年的项目8月验收,确保秋季按所调整后的学校运行。
(六)检查验收。市教科局将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审查。开学后进行检查验收。各中心校就完成情况作专题汇报,未完成的或完成不好的作出说明。
六、实施办法
(一)年度撤并名单中的学校,原则上整体撤并。确有特殊困难的,区域内小学高段年级先行撤并。条件成熟的学校和规模小于名单校的学校同时撤并。保证撤并学校数或撤并学生数完成年度撤并目标任务。
(二)寄宿制学校原则上设在镇所在地,面积跨度大的,可增设1-2所寄宿制学校,或以大校为依托,成立教育集团,单一建制,统一管理区域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寄宿制学校以维修改造为主,学生以午托为主,午托以协议供餐为主。有特殊需求的可以选择全日制寄宿。
(四)为办好寄宿制学校,市政府除按有关规定补助公用经费外,对寄宿生(含午托)每年度给予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暂定每生每年不少于1000元。午托生公用经费按寄宿生的50%核算。同时,利用改薄资金,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
(五)经核准实行集团化办学的,集团内成员学校除上级拨付资金外,由市政府按规定核准兜底保障。成员学校分别核定编制。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汾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王宝启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员由相关单位一名副职和镇分管教育的领导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游陆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浩仁同志担任,负责学校布局优化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和督促指导工作。
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镇政府全面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学校布局优化工作。
(二)市发改、规划部门配合市教科局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布局优化规划的衔接。
(三)市住建局负责学校布局优化校舍规划、建设指导及工程质量监理等。
(四)市财政局负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的经费保障。
(五)市人社局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后岗位设置等有关事宜。
(六)市委编办负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期间机构的认定、编制的审核、人员流动手续办理等。
其他涉及食宿安全等有关事项的市监局、行政审批局、卫体局、应急局等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作。
八、保障措施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优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布局优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
市教科局要牵头做好整合安置工作,做好各撤并及接纳学校的衔接工作。市发改、财政、人社、编办、住建、规划、食品安全、卫生、市场监管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扎实推进。各镇是辖区布局优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布局优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双组长),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辖区布局优化工作,妥善处理布局优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相关问题不出镇。此项工作将纳入市政府对各镇政府、市教科局对农村中心校的教育目标责任考核。
(三)统筹兼顾,加强管理
所撤并学校资产,不动产由镇政府、中心校代管,不得随意处置;动产小学由中心校,初中由市教科局统筹调配使用。撤并小学教师由镇中心校统筹安排,撤并初中学校教师由市教科局统筹安排。在布局优化过程中,要坚持“控辍保学”底线要求,妥善解决好因学校撤并可能带来学生上下学交通困难、家庭负担加重等问题,坚决杜绝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失学辍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布局调整后,学校要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排,对疑似失学辍学学生,要建立台账并采取有效措施劝返复学,同时上报各镇人民政府。学校劝返无效的,各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监护人行使行政处罚。
学校要通过转岗或外聘等方式安排好生活教师,专人负责学生食宿,健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学生安全。制定学生食宿管理有关制度,加强食宿管理。协议供餐的学校要对供餐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等。
政策咨询:教科局 基教股 7228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