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春节免费开放区公共停车

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临时停车点的通告

市民朋友:

为切实方便广大市民群众春节期间出行、购物、探亲访友,有效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我市春节期间免费开放市区8个公共停车场,在26个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临时停车点,市区范围内全部公共停车泊位全部开放,让广大市民朋友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开放时间:2026年2月14日0时(农历腊月27)至2月23日24时(农历正月初七)止。

二、公共停车场及临时停车点

市区8个公共停车场:

钰龙湾停车场 

国盾保安南侧市政停车场

学院路市政停车场(旧佳乐美超市)

南关停车场(英雄南路与永和大街交叉口)

天星湾停车场(金鼎大街)

太和桥停车场

幸福街市政停车场

胜利街(汾阳医院)静态停车场

在上述已经公布的市区8个公共停车场的基础上,再设置26个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停车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汾酒大道)

市市场监管局(汾孝大道)

市疾控中心(小南关)

市民政福利中心(洪南社)

市卫计中心(冯家庄社区)

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西河路)

市林业局(西河路)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学院路)

市司法局(西河路)

市行政中心(永和大街政府院)

市审计局(文峰路)

市综治中心(东一环)

市环保局(学院路)

北门小学

东关中学

西关中学

海洪中学

禹门河小学

河汾中学

西河小学分校(16米街)

实验小学

南薰小学

府学街小学

东关小学

南门小学

北关小学

三、临时停车要求

1、停车期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放,不得占用消防应急通道、人行通道,小区出入口等通行要道,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保障各类通道畅通;

2、在市区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时,需靠右、顺向停车入位,谨防车辆剐蹭,形成意外责任事故;

3、离车时及时关(锁)车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避免财物被盗造成经济损失,切实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4、在行政机关、学校停车时,请遵守单位管理规定,勿长期逗留,保持单位学校良好环境秩序。

5、请驾驶人在车的显著位置预留有效联系电话,便于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驾驶人联系挪车,避免因车辆停放影响通行引发交通纠纷;

6、除本公告明确的临时停车场、停车点、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外,严禁乱停乱放,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汾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汾阳公安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