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将至,为确保安全平稳度汛,近日,市水利局安排部署水旱灾害防汛工作,动员各县(市、区)积极进入实战状态,紧盯水库、淤地坝、河道、在建工程等4个重点,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全面做好洪水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重点关注水库安全度汛。强化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五个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水利部印发的责任人履职标准,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水库管理单位要加强汛期巡查防守,严格按照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标准配足配齐抢险物料和设备,同时预置抢险队伍。汛期要根据气象预报做好蓄洪、拦峰、错峰、削峰影响分析,必要时提前降低水位运行;严格执行水库汛限水位管理,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同时加强与下游地区的沟通联系,水库在开闸泄水时,务必提前并及时通知到下游影响范围,确认无人员安全隐患后再泄水。全市病险水库主汛期原则上一律空库度汛,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加快建设进度。

重点关注淤地坝安全度汛。我市各类淤地坝约有1.2万座,其中大中型淤地坝553座,占全省大中型淤地坝总数的四分之一,因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普遍较低,防洪隐患较大,一直都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有关县(市、区)将淤地坝防汛安全纳入当地防汛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督促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强降雨期间,要对淤地坝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加大巡查管护频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立即整改,67座下游有影响范围的淤地坝要高度关注,提前划定下游影响范围转移路线和安全区域,确保遇到险情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所有淤地坝汛期严禁蓄水运行。

重点关注河道堤防行洪安全。各县(市、区)要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日常巡查职责,进一步明确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加快推进河湖库“清四乱”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要切实加强河道堤防管护,建立健全巡堤查险机制,针对险工险段、薄弱环节、重点部位、穿堤建筑物加大巡查防守力度,重点布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山洪灾害来势迅猛、成灾快,破坏性大、危害严重,是我市防汛的重点和难点。各县(市、区)将认真落实山洪灾害危险区乡镇行政责任人、村级责任人、预警人员、转移人员、安置人员“五个人”责任,持续做好山洪风险隐患排查,以跨河桥梁、涵洞、泥石流易发地、铁路公路临时施工点为重点,将位于沟口岸边的生活、生产和旅游区域全部纳入山洪灾害危险区清单管理,建立详细的管理台账;要督促检点将709个山洪灾害危险村按照“10个1”标准落实到位,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并采取应急措施后要及时反馈,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一旦发现险情征兆,要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务必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重点关注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能力提升、小水网建设等在建水利工程,特别是跨汛期施工的工程,一定要落实好各项度汛措施。项目法人、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督促各项度汛措施落实到位。要与属地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遇有暴雨洪水过程,必须果断停工、提前撤离,保证安全。各县(市、区)在全力做好防汛的同时,紧紧围绕保人畜饮水,落实各项抗旱措施,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密切监视旱情变化,及时研判抗旱形势,充分利用水库、灌区等水利工程设施,做好各类水利工程和抗旱水源的优化调度与科学配置,尽最大可能解决灌溉用水和人畜饮水困难。(记者 康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