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吕梁市、汾阳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丰富公开渠道,打造阳光服务政府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深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发布、安全保障等工作机制,依托政府网站平台,2024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500余条,独立用户访问量103795个,政府网站总访问量186132次,办理留言数量166条二是完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分管信息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政府办秘书一股、信息股、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规范公文公开管理

一是严格公文属性界定。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的原则,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全年共制发“汾政办发”公文61个。二是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政策性文件全部采取非文字式图片式解读,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及时公布政策解读牵头单位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针对性开展补充解读。政策性文件全部采取非文字式图片式解读,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及时公布政策解读牵头单位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针对性开展补充解读。

(三)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严禁私自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快手等各类新媒体账号,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检查,未经规定报备程序开设的立即关停。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及时排查问题和制定解决方案,注重对网络及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对网络结构进行优化,加强分级分权管理,使信息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降低,较好的保障了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54

行政强制

9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0.2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5

3

0

9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办认真落实省、吕梁市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宽,三是业务指导和跟踪督办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大。下一步,我办将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着力提升公开质效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提高咨询效率等方面提升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制度与信息发布后的日常巡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制作、内容审查、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三是进步提升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