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汾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1.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2.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各站所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修订各自工作细则,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体制机制,为开展工作提供遵循。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公开。

  3. 以网络为载体,狠抓工作落实。我单位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我单位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认识了解我单位工作情况,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队伍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够深入和全面;公开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下步工作中,我将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