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2025年汾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安排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公开内容,规定发布时限和公开程序等,形成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完善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更新。

(三)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和公开平台,吕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全面落实“一网通办”和“政务+事项监管”梳理申报工作,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办理程序、条件和标准,公开办理进度,进一步提升了便民服务效率。

(四)明确重点,深化公开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公开。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更加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自然资源事业。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屏及板报等形式报道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出让24条、转让6条,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13条,建设用地审批公告5条。城乡规划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90条都在汾阳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发布,其中有的发布在“通知公告”、有的发布在“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通过吕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40.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所欠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所欠缺,有时需要督促提醒才能在时限内完成发布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增强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吕梁市和汾阳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共汾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深化汾阳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汾编发〔2024〕18号)和《关于汾阳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划转的通知》(汾编发〔2024〕19号)文件精神,因自然资源执法职能已不属于我局范围,故本报告中涉及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的相关内容无法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