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汾阳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发挥好统计参谋部、晴雨表、信息窗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和优质的统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围绕2025年汾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按照要求,每月、每季、每年度对我局可公开的信息做到主动提交公开。同时加大对信息的提供、保密、录入、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
2025年,充分利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11篇经济运行分析数据。同时,我局精心编纂《汾阳经济运行监测月度分析》《汾阳统计年鉴2023》《汾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统计快报》《数览汾阳》等统计产品,开展优质服务,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开。发布《汾阳经济运行监测月度分析》11期,《统计快报》66期,《数览汾阳》(两会特刊)1400份,统计信息、分析共计65篇。本年度行政处罚1起,无行政强制公开信息;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虽然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是受数据反馈的延后性,导致各类信息撰写、发布等不够及时;二是机关高素质专业人员业务水平距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采取多种途径,进一步提升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同时督促相关负责人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力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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