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吕梁市政府相关要求,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积极落实,及时安排部署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处室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统一格式集中规范公开并动态更新。做好“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深入推进环境质量、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环境信息获知的需求。

(三)强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修订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的具体规定,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其有序开展。然而,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信息的更新和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的核查不够细致,以及政策解读栏目的更新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今后,我局将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准确理解其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广泛性。此外,我局将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