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积极作用。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相关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总结,成立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股站紧密配合、积极协作,自上而下形成职责清晰、渠道通畅、协作紧密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建设
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性。
(三)推进全面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政策法规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服务事项全面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要求,对本部门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核对,及时予以更新和动态调整。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拟草、同报批、同发布;充分借助市主流媒体、市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多种载体渠道,强化正面引导宣传;继续加强对政务舆情的收集监测、研判、跟踪、处置、回应和反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真诚予以回应。
(四)保障工作运行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0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0 | ||
行政强制 | 0 0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 不予 公开 |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 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 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 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 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 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 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 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 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 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涉及业务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在以 下三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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