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度,市林业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总体工作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务信息公开原则,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在林木采伐许可;林木、植物检疫;产地检疫许可等,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3.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政务网、微信公众平台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及时更新信息和工作的新动态。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公开信息1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125余条。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林木采伐许可;林木、植物检疫;产地检疫许可等信息公开工作。

  1.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途径。发布政务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站公开,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