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
新闻来源: 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0-07-23
序号 | 权力 类型 |
权力事项 名 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是否依法公示 | 是否制作流程图 | 备注 |
21 | 行政确认 | 兵役登记 |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 1.组织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设立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并填写《兵役登记表》; 2.确认阶段责任: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除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3.报批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报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4.告知阶段责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征公民没有登记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予以登记的; 3.擅自增设、变更登记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是 | 是 | |
22 | 行政确认 |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登记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登记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登记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是 | 是 | |
23 | 行政确认 | 农村幼儿园登记注册 |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及时反馈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登记注册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登记注册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登记注册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是 | 是 | |
24 | 行政确认 | 生育服务登记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登记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登记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登记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是 | 是 | |
25 | 行政确认 | 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变更核实 |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变更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变更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变更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是 | 是 | |
26 | 行政确认 | 蓄滞洪区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登记 |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确认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确认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确认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是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