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751503266-JL-0001
2018-05-15
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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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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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备注 |
行政奖励 |
751503266-JL-0001 |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 |
1、受理责任:及时公布奖励方案,公开奖励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受理; |
1、对工作突出的不予推荐,而是靠人情靠关系推选先进;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