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职权
类别

职权
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备注

行政
检查

751503266-JC-0001

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以及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督导

【行政法规】《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
【规章】《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第二条、第七条

1、检查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检查单位;
2、处置责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形成科学合理的督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复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行政处理;
3、信息公开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1、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方案;
2、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检查单位;
3、实施检查时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告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4、未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置意见;
5、相关信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