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学校对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利益的处罚
751503266-CF-0005
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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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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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 |
职权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备注 |
行政 |
751503266-CF-0005 |
对民办学校对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利益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 |
1、立案责任:发现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1.《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一、行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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