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红十字 医疗机构初审
588513746-QT-0001
2018-05-14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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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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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权力 |
588513746-QT-0001 |
冠名红十字 医疗机构初审 |
【规范性文件】《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红总字{2007]27号) 第六条 |
1.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受理条件;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环节责任: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现场审核(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出审查意见 . 3.决定环节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环节责任:制作并送达文书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红总字)【2007】27号第六条 |
1.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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