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验收
01264549-8-QT-0020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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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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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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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其他 权力 |
01264549-8-QT-0020 |
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验收 |
《土地复垦条例》 第二条 第十三条: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条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
【法律】《公务员法》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