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汾阳市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一、三、二十四)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反馈。
联 系 人:吕韶燕
固定电话:0358-7223360
电子邮箱:fsthbwb@163.com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二十四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docx
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三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docx
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一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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