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跨区域、跨层级实施行政检查、处罚及强制措施;违规预收、截留或私分罚没款项;利用执法职权吃拿卡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指定或勾结第三方服务机构谋利;插手经济纠纷、充当不法利益“保护伞”等情形。
(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收费项目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等情形。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投诉举报:0358-7226688(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fyssfjfzg@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汾阳市西河路和平街35号汾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邮编032200。
四、注意事项
(一)线索要求。受理范围主要为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核查。
(二)权益保护。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举报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编造虚假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汾阳市司法局
2026年3月26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晋公网安备 141182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