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效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督保障,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现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我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涉嫌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或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规范、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或者构成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情形的,均可进行举报。
二、举报受理要求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一般包括: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政策措施的起草单位;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是否就同一事实已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实反映问题,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汾阳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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