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职称评审质量,按照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现将2026年1月24日汾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宋鸿秀等303名(含转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至2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通过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匿名形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

委员会办事机构:汾阳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358-7228675  

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3层330室(人事股)

监督部门: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58-7333305

联系地址:汾阳市富民路综治中心大楼4层422室(人力资源市场股)

邮政编码:032200


汾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1、2025年中级职称综评合格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