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度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报。
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我市辖区内正常经营且缴纳社会保险费、2025年新吸纳我市户籍的劳动者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
(二)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吸纳就业人员花名表(表样见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3.用人单位申请书;4.用人单位资产负债表、工资表。
(三)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
以上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市人社局联网核查。
(四)小微企业具体指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企业。
二、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条件:我市辖区内正常经营且缴纳社会保险费、2025年招用我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吸纳就业人员花名表(表样见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3.用人单位申请书;4.用人单位资产负债表、工资表。
(三)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以上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市人社局联网核查。
(四)小微企业具体指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企业。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6年1月4日至3月15日
(二)申报地点:东一环综治中心910室,咨询电话:0358-7333469
(三)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联审联办,同时申请两项补贴的申报单位只需提供一次申报材料。
(四)经审核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在汾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账户。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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