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汾阳市兴河科技煤焦有限公司职工田孝彦就其于2024年5月9日在单位发生事故受伤,向本机关申请工伤认定。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决定予以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现通知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现依法向贵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因你单位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58-7335993

联系地址:汾阳市东一环政务中心416室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1、田孝彦工伤受理决定书.pdf     2、田孝彦工伤举证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