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养老服务设施、殡葬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规划草案(公示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汾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适应汾阳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要求,提高未来汾阳市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促进殡葬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特启动编制《汾阳市养老服务设施、殡葬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汾阳市行政辖区,包含3个街道、11个镇,总面积1170.06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 2023-2030年,远期为 2031-2035年。
一、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规划总目标
以健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总体目标,实现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具有汾阳特色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格局。
近期(2030年):按照常住老年人口配建不少于2.5%(25床/千名老人)床位标准,护理型床位占比70%;
远期(2035年):按照常住老年人口配建不少于3%(30床/千名老人)床位标准,护理型床位占比80%。
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构建
规划完善“三级、两类”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三级:构建全覆盖城乡的县级示范引领、街道(乡镇)级区域保障、社区(村)精准服务三级功能体系。
县级层面:聚焦高标准设施建设与服务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的标杆经验;街道乡镇层面:强化资源整合与应急托底功能,确保15分钟响应圈高效运行;村社单元:立足需求精准匹配,以互助站点与智慧终端打通服务“最后一米”。
两类: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包括敬老院、养老院和福利院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居住在社区、农村的需要介助、介护的老人提供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以及辅助服务的综合性设施,包括老年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1、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机构养老设施主要包括养老院、敬老院等,配置方式为保留类、新建类、改建类、扩建类。
近期:以机构养老补充和提升为主要目标,补充机构养老床位缺口,加强护理床位建设。重点结合养老机构现状,具备改扩建的县、乡镇、社区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提质改造。
远期:以“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实现街道(乡镇)机构养老设施全覆盖远期结合机构养老设施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处不小于100床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满足附近老年人养老需求。
规划县级养老机构3处;镇、社区级敬老院16处;保留3处;扩建3处。远期共补充床位数4267床。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本次规划将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分为“中心城区-乡集镇-村级”三个层级,对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空间布点类型予以落实,对详细位置、建设规模和床位数提出规划配置指导。
中心城区:以“十分钟社区生活圈”为载体,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等工作强化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基本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中心城区以嵌入式方式布置16处养老服务站,新建住宅全部设置养老、助老用房,按照每1百户30平米标准设置。
乡镇和乡村地区:引导街道和乡镇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行政村常住人口大于1千人的村庄,按标准配建日间照料中心,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上门服务等基本要求。对行政村常住人口小于1千人或村庄居民点分散的村庄,以多点分散的形式配建日间活动中心,满足老年人日常休闲活动需求。近期力争覆盖80%以上行政村,建设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32处。远期城市、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覆盖所有行政村。
二、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规划总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精神,构建“以人为本,构筑节地、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殡葬体系。
近期:完成县级殡仪馆、公墓建设,除栗家庄镇外,每个镇建设一所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完成80%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散坟点的整治,农村散坟逐步迁至城乡公益性公墓。
远期: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覆盖,完成殡葬体系构建,实现殡葬管理“一站式”服务,形成“身后事”一式联办服务模式。
(二)殡葬服务设施体系构建
本次规划殡葬服务设施分为“殡仪服务设施”和“殡葬服务设施”两大类,其中:殡仪服务设施按照功能配置标准可分为市级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农村集中治丧点;殡葬服务设施按照建设形式不同分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
(三)殡葬服务设施布局
1)殡仪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汾阳市殡仪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殡一葬一祭”全流程体系。构建“县级殡仪馆为核心、殡仪服务站为延伸、村级集中治丧点为补充”的三级服务体系。
县级殡仪馆:作为核心枢纽,承担遗体火化、大型告别仪式、殡仪全流程调度功能,规划落实汾阳市殡仪馆建设工程,用地规模 34.52 亩,年处理遗体3000具。
中心城区殡仪服务站:结合街道及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 3处殡仪服务站,主要功能为对接市级殡仪馆的专用车辆遗体接运、治丧一站式采购、仪式策划、政策咨询等服务。规模每处不小于300㎡设置方式可结合 15 分钟生活圈邻里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或有条件的沿街底商等区域进行混合设置。
乡镇殡仪服务站:规划各乡镇结合镇政府驻地区域设置殡仪服务站,共 11 处。主要为乡镇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悼念、治丧休息场所、治丧一站式采购、仪式策划、政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增设遗体悼念厅、多日治丧休息区及本土化仪式策划,辐射辖区行政村;
农村集中治丧点覆盖全市行政村(整合村委用房或闲置场地),提供遗体暂存、守灵悼念、基础餐食及民俗指导服务,并直联乡镇服务站实现遗体接运与市级殡仪馆联动。
表:殡仪服务设施功能一览
配置类型 | 县级殡仪馆 | 殡仪服务站 | 农村集中治丧点 | |
中心城区殡仪服务站 | 乡镇殡仪服务站 | |||
服务方式 | 接尸大厅、遗体冷藏、火化间、骨灰收集室、骨灰存取、守灵室、告别厅 | 对接市级殡仪馆、遗体接运、治丧一站式采购、仪式策划、政策咨询等服务。 | 主要为乡镇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悼念、治丧休息场所、治丧一站式采购、仪式策划、政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 | 主要服务本村为其提供遗体接运、暂存、防腐、悼念、餐食等殡仪服务。 |
建设方式 | 独立占地 | 嵌入式设置 | 镇政府驻地嵌入式设置 | 农村居民点集中区域 |
2)殡葬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构建“市级统筹、镇级覆盖、村级补充”的三级公益性公墓体系。
县级公墓设置1处,重点服务汾阳市中心城区,栗家庄镇,覆盖全市城乡居民。
镇级公墓每乡镇布局1处,共10处,覆盖周边3-5个行政村,衔接农村集中治丧点,实现“治丧-安葬”一站式办理,村级公墓依托农村集体土地,选址村域内符合条件区域,建设“小型化、本土化”墓园,提供简易墓位及家庭纪念区,满足村民“就近安葬”需求。
配置规模:原则上乡镇级骨灰堂建筑面积1000㎡以内,公墓占地面积 10亩以内;村级骨灰堂建筑面积 500㎡以内,公墓占地面积5亩以内。规划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m,合葬墓穴不应超过0.8m(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每亩安葬墓穴数不少于 320个。
表:殡葬服务设施功能一览
配置类型 | 市级公墓 | 镇级公益性公募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服务范围 | 重点服务汾阳市中心城区,覆盖全市城乡居民 | 乡镇中心区域,覆盖周边3-5个行政村 | 以本村为主,满足 |
安葬方式 | 双人墓穴,单人墓穴, | 骨灰墓(单人、双人) | 骨灰墓(单人、双人) |
表:殡葬服务设施布局一览
所属乡镇 | 县级/镇级公墓名称 | 村级公墓数量 |
贾家庄镇 | 后庄化村公墓 | 8 |
杏花村镇 | 小相村公墓 | 9 |
冀村镇 | 仁岩村公墓 | 15 |
肖家庄镇 | 孙家庄村公墓 | 13 |
演武镇 | 演武村公墓 | 12 |
三泉镇 | 东贾壁村公墓 | 23 |
石庄镇 | 阳泉村公墓 | 13 |
杨家庄镇 | 北偏城村公墓 | 8 |
峪道河镇 | 峪道河村公墓 | 18 |
阳城镇 | 田屯村公墓 | 17 |
栗家庄 | 桑枣坡公墓(县级) | 16 |
三、社会福利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规划总目标
围绕建设“普惠共享、精准高效、可持续”的社会福利体系,本规划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困人员等群体的基本生活与发展权益为核心,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近期: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福利设施网络。近期重点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90%以上、困境儿童100%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提升50%等核心指标,同步建成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形成"15分钟救助服务圈"
远期:汾阳市将全面建成现代化社会福利体系,实现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全覆盖、困境儿童智能化保障、特困人员医养结合服务普及等目标。通过分级分类、精准高效的福利服务供给,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全面提升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二)社会福利设施布局
构建"市级综合服务中心-街道(乡镇)专业服务站-社区(村)基础服务点"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康复服务不出街道、就业支持不出区县"的服务网络。残疾人服务设施形成1个市级、3个街道级、11个乡镇级服务点位。
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分级分类保障、预防干预并重、多元协同参与"的总体原则,通过构建"市级统筹政策标准与资源调配、区县落实具体服务项目、社区(村)托底基础保障"的三级服务网络,形成系统化保护格局。
规划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儿童之家,引导城市社区与党群服务中心共建,农村地区依托村级场所补充改造,实现各镇有点。形成3处街道儿童之家,和11处乡镇儿童之家。通过三级网络布局和专项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
以"集中供养为主体、分散供养为补充"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特困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障水平与服务品质。汾阳市特困人员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通过市级建设示范性供养机构、乡镇分散供养支持站的分级布局,每个乡镇至少1个支持站。
四、公众参与倡导
本次规划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汾阳市民政局。公示时间:10月15日至11月13日,联系电话:18636667662,电子邮箱:fysmzjbgs1@163.com。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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