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2025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以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围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逐步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支持体系,着力拓展服务领域,形成具有汾阳特色的农业生产托管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发展路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环节

1、实施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实施玉米、高粱、小杂粮、薯类等大宗农产品为主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2、实施环节

玉米、高粱、小杂粮、薯类等大宗农产品开展的“耕、种、收”等全部或者部分作业环节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

3支持对象

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包括: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二、报名条件

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基本条件(试行)

1、基础条件: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固定场所: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50平方米以上的机具库和可满足机具停放的基本场地;

3、农机设备: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具固定资产达到50万元以上。同时,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植保机械等动力机械超过5(至少有两台100马力以上拖拉机),机具挂牌率、检验率达到100%

4、财务制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实行独立核算方式,财务档案健全,记账及时,核算准确;

5、相关制度: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托管相关制度、作业流程,且具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同时要做到上墙公示;

6、智能设备:参与托管作业的农机具必须安装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7、信誉评价: 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征信良好、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

8、工作人员:服务主体负责人具备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业人员具有与岗位技能相应的资质,并能定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9、工作质量:服务主体在参与托管作业中严格标准质量,不弄虚作假,无不良记录和投诉举报,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需提供的资料

1、服务主体简介1份;

2汾阳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申报表1份;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复印件1份;

5、农机具场所、配备情况(包括农机具的种类、型号、数量、存放地点、行车证、驾驶证等动力机械的相关佐证资料1份);

6、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等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1

7、服务主体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征信良好的佐证资料复印件1份。

8、相关荣誉证复印件1份。

四、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主体需填写汾阳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申报表(附件1)、汾阳市农业生产托管农机户及机械花名表(附件2)及携带有效证件(报名所需复印件等资料),到所在镇(街道)农经站报名,然后由所在镇(街道)农经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评审备案,报名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后要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时间根据工作进程另行通知。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626


  附件:
    1、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docx     2、汾阳市农业生产托管农机户及机械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