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自然资告字〔2025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将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部分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一:位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杏花村镇东堡权利人汾阳市杏花村镇汉鼎制瓶有限公司不动产证编号晋(2025)汾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296宗地面积为5.4944公顷,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拟转让土地面积为2747.2平方米(41.208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1628万元

意向用地者:汾阳市新东昇瓷业有限公司

地块:位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杏花村镇东堡权利人汾阳市杏花村镇汉鼎制瓶有限公司不动产证编号晋(2025)汾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296宗地面积为5.4944公顷,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拟转让土地面积为2747.2平方米(41.208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1628万元

意向用地者:汾阳市亿顺达瓷业有限公司

二、公告时限

本公告在202571号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大街

联系电话:0358-7222769

联系人:先生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623




附件: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面积(亩)

土地级别

宗地坐落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编号

土地用途

转让价格(万元)

评估价格(万元)

汾阳市杏花村镇汉鼎制瓶有限公司

汾阳市新东昇瓷业有限公司


41.208

杏花二级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杏花村镇

东堡

晋(2025)汾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296

工业用地

1628

1627.06

汾阳市杏花村镇汉鼎制瓶有限公司

汾阳市亿顺达瓷业有限公司

41.208

杏花二级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杏花村镇

东堡

晋(2025)汾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296

工业用地

1628

16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