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2025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的公告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西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做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招录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组通字〔2024〕20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线担当作为,现面向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择优比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以下简称“比照核定报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范围及数量
面向汾阳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在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含选派到村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工作大学生、已享受事业待遇的村党组织书记),择优选1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
三、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2.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熟悉基层情况,善做群众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且目前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5.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及以后出生);
6.2024年度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评定星级为5星级及以上,村党组织书记为退役军人身份的可放宽至3星级及以上;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三龄两历”存疑尚未查清的;
2.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仍在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及办法
比照核定报酬由汾阳市2025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组织考察、人员公示、手续办理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办公室(中共汾阳市委组织部920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
报名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汾阳市2025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聘用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任职经历、星级等进行审查,同时征求市纪委监委、政法委、发改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人社局等部门意见,开展资格联审工作,确保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比照核定报酬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取消名额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比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的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低于3:1的取消比照计划,并发布变更公告。
(二)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由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成立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面考核。业绩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拟比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人员,在汾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比照核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比照核定报酬的,经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落实相关报酬待遇。
五、咨询
比照核定报酬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8-7335819
监督电话:0358-7333284
咨询和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比照核定报酬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汾阳市2025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比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
核定岗位报酬工作专班
2025年6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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