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研究,现将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时间:2025529日(星期四)上午7:30,统一在汾阳市人民医院院内集合。

2、体检地点:汾阳市人民医院(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狄青路)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4、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汾阳市人民医院院内集中体检前一晚22:00至体检当日清晨请勿饮水、进食。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096678346

三、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5526



  附件:
    1、附件1: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pdf     2、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