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吕财农[2025]15)《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转移支付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吕农服发[2025]23《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级评定及示范家庭农场星级评定结果的通知》(吕农服发[2025]17号)《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市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吕农服发[2025]24号)《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星级等级评定(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汾农服发〔202518)文件要求,汾阳市汾农种植专业合作社、汾阳市冀村镇博远农机专业合作社、汾阳市光明种植业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内容已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现决定对该3家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奖补资金拨付,汾阳市汾农种植专业合作社、汾阳市冀村镇博远农机专业合作社、汾阳市光明种植业家庭农场分别奖补资金8万元。

发文字号:汾农服发【202523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8-7333560

举报电话:12317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