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汾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以及《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供经发[2022]33号)以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吕政办发[2022]65号)等文件精神,响应省市供销社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作要求,结合汾阳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全市范围内为群众就近设立再生资源有偿回收点,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有效举措。该工作已经汾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票决通过,在全市建设50个再生资源有偿回收点,引导居民参与可回收物投放。

(二)市供销社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负责回收点设置,开发居民投放系统程序及积分发放兑换系统,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运输和转化和再利用工作。

(三)市供销社通过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打通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减轻全市垃圾处理压力,解决群众垃圾处理的难题,将可再生资源性垃圾变废为宝,并通过反哺补贴城乡居民日常消费开支,达到惠民的效果。

二、实施办法

(一)回收站点设立。在城区在各住宅小区党群服务站、便利店、快递驿站或社区物业公共服务点,农村基层社、综合便民超市、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等地设立再生资源有偿回收点。第一批回收站依托市委组织部在城区成熟的党群服务站和镇基层供销社投放,共50个。

(二)积分兑换方式。居民通过投放点投放再生类生活垃圾,投放点负责人按标准分类计量,通过积分系统登记积分,积分可在供销系统商超或协议商超消费。积分标准如下:

投放人:每公斤可再生衣物可获得0.5元积分。

投放点管理人员:组织回收可再生衣物每公斤可获得0.4元现金管理费用。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回收可再生衣物每公斤可获得0.25元,主要用于公司运转。

(三)回收物由市供销社委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统一运送、集中分拣处理并实施再利用。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管理。为做好此项民生实事,市供销社成立群众就近设立再生资源有偿回收点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路敦涛

副组长:孔祥华 吕  芳

成  员:王晓生 刘翼铭 赵宏峰 段立旗 王 微

(二)运行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基本程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项目资料档案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财务管理。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由专人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设立资金管理专户,实行专款、专账、专人管理,并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列支。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

四、效益分析

(一)环保效益。通过回收城乡居民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并进行转化利用,促进垃圾分类,减轻城市垃圾处理压力,助力环境保护。

(二)盘活资产。利用镇村基层供销社闲置资产设立回收点,拓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盘活农村基层供销社资产,增加基层供销社收入。

(三)反哺居民。将再生资源变废为宝,转换为同值购物积分,反哺城乡居民日常消费开支,达到惠民效果。

                       汾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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