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征集煤矿、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专家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行业专家在全市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专业培训、理论指导、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应急管理决策水平和实施绩效,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组建汾阳市应急管理行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我市应急管理专家征集范围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中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衷于应急管理事业。
(二)熟悉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质,在所在专业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决策咨询的能力,有较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生产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优先吸纳专业技术娴熟,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事故、灾害等救援现场经验的专家。
(五)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我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六)依法依纪不存在回避情形。因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被取消专家资格的人员,不予推荐、不予聘任。
三、专家主要职责
应急管理专家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工作纪律,受邀对应急管理工作决策、规划论证、政策制订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救援处置,参与应急管理的风险调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工作,参与应急管理的科研项目、评价报告、成果论证、项目审查、技术鉴定等活动,参与应急知识培训等。
四、聘任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员填报《汾阳市应急管理行业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聘请资格。
(二)审查。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对申报的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印发正式文件确认。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鼓励引导、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挥专业技术特长。
(二)申请推荐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或盖章的PDF版和电子数据以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有关学术研究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
汾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
1、汾阳市应急管理行业专家申报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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