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新闻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03-06
兹证明刘善铭,男,汉族,将位于汾阳市东一环6区1号楼1单元602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房产证号为:汾房权证字第100018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本人申请补发,现需公告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汾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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