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刘善铭,男,汉族,将位于汾阳市东一环61号楼1单元602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房产证号为:汾房权证字第100018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本人申请补发,现需公告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汾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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