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汾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高质量建设法治汾阳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汾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强化理论学习。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举办专题培训,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周子良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部分等方面开展讲座,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各行政执法主体骨干成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并提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100余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认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有关部署,及时出台2024年汾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中共汾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列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清21项,细化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17。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李正奎主持召开4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汇报。市长贾永祥主持召开5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提升“双审”能力。认真落实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市场监管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的“双审”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审文件25份,提出修改意见55印发《汾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共审查增量文件68份,修正妨碍公平竞争文件5份,废除1份。

(二)强化执法保障。印发《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细化分解41具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各镇(街道)154名一线执法人员统一配备执法服装,进一步彰显执法权威,提升执法公信力。

提升执法素养坚持“理论+实操”“线上+线下”的方式,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线上集中参加中组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每月线上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举办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和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晋胜、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耀武就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开展讲座;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等5个单位的执法能手,紧紧围绕各自领域下放执法事项,结合实际执法中的案例,从执法流程、法律适用、裁量基准、文书制作归档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教学。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召开汾阳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排部署会,制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和阶段步骤,各相关单位都按要求完成了自查整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市直相关部门法制人员围绕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及文书制作、档案整理等方面,对全市100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反馈。

动态调整执法事项召开汾阳市镇(街道)执法事项评估座谈会,结合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印发《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汾阳市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调整法定执法事项20项;印发《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向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调整后,下放镇人民政府执法事项31项,下放街道办事处执法处事项30项。

(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137人参加2024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清理因退休、调离执法岗等行政执法证件85个,更换行政执法证件10个。

(七)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截至目前,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160件,坚持行政复议公开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新增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举行行政复议听证15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应调尽调”原则,改进审理方式,推动调解向案前案后延伸,化解行政争议20件,其中案中调解1件,申请人自愿撤回19件。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法治供给,保障企业依法运行。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法治大礼包”行动出台《汾阳市开展法治护航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工作方案》更好服务保障开发区经济发展和专业镇建设,促进重点涉企涉营商环境案事件的顺利化解。市法院积极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合同类案件1557件;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犯罪5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与公司、证券等有关的民事纠纷165件;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90。市检察院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等犯罪27人。市公安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执法20余次,集中销毁侵权假冒系列各类名牌假酒1300余箱、制假设备6台、汾酒系列包装1600余套,涉案金额100万余元。

(二)强化数据赋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2个,推行首批“开办运输企业”“企业开办”“企业信息变更”等10项重点事项,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501件;提升“吕梁政企通”政策服务功能,实现奖补资金“一键直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强化数字基础建设,新开通云资源服务4个,完成政务信息系统云资源扩容服务3个和云资源核减服务2个;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可生成电子证照54种,累计发放4858;加快推进基层自助政务服务超市项目建设,为11个镇(街道)配备自助政务服务一体机;提升“12345”务服务热线工单处办能力,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闭环运行,受理各类群众诉求24184件,办结23574件,办结率97.48%。

(三)强化智慧监管,严守产品质量防线。不断深化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标签化管理”和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等手段,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严控源头,深入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酒类生产企业、酒类专卖店、商超697家。严管过程,全面推进“两品一械”专项整治,共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425,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45条。严盯使用,开展特种设备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共检查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3家,整改问题隐患65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4份。严查质量,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工作,帮扶企业15家,持续督导企业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对重点工业企业实现检查全覆盖;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排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单位38家,摸排检查燃气器具经销单位47家。

坚持法治为民理念,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3·15”“4·15”“12·4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举行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宣传活动,全市40个普法重点单位16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展出展板8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法治宣传阵地33个,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市、镇两级全覆盖。组织开展“普法巡回进民企 法治护航促发展”学法大讲堂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明白人培训2次。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拍摄法治公益广告和“法治如光、为你护航”普法短视频。

(二)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便民服务,安排律师、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常年开展坐班服务,截至目前共安排坐班972次、服务群众3669人次。法律援助服务方面,加强《法律援助法》宣传,狠抓业务学习培训和办案质量,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援助案件368件,其中涉及特殊群体的案件126件。公证方面,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80件,继承、委托、声明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达到90%

(三)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印发《汾阳市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督促矛盾纠纷化解,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983起,调处3963起,调处率达99.5%创新方式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整合全市政法力量,从各政法单位和行业协会选派91名优秀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咨询专家、律师、金牌调解员和心理咨询师成立“三官四会”法治服务队,对14个镇(街道)实行包联,印发《关于建立“三官四会”法治服务队与全科网格服务管理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明确“三官四会”工作职责任务,将专业、高效、普惠的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触角延伸至全市每一个角落。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基础仍显薄弱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高质量建设法治汾阳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年终述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智囊”作用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涉法事务,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十项制度,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理论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动线下实现“只进一扇门”“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从受理方式、联办机制、出件方式等环节推动部门间协同配合,业务办理系统互联互通,真正让企业、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

(五)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队伍作用。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提升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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