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申报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 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工作,根据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农发〔2025〕7号)文件精神,汾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家庭农场,以及职教中心、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职业培训学校等。
二、申报资格
1.培育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育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或能聘用一批较为稳定的培育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育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8.承担实施历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需完成当年县级初评达到85分以上。
9.对省市两级抽查整改不到位的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申报机构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6.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7.申报单位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承诺书,承诺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具备上述条件并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2份,统一A4格式胶装成册,于2月20日前报回汾阳市农业农村局442室。
联 系 人:高雪峰
联系电话:15203583784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
2025年汾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
审核表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 |||||
详细地址 | ||||||
类 别 | 公办( ) 民办( ) |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法人证书编号 | ||||||
基础条件及教师情况 | 培训机构占地(m2) | 培训专业特长 | ||||
自有培训教室面积 | 是否有食宿能力 | |||||
自有实训基地面积 | 合作实训基地面积 | |||||
教职工总数 | 专职教师数 | |||||
培训情况 | 年培训能力(人) | 近三年累计培训人数 | ||||
认 定 情 况 | 申报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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